楼宇烈:重新认识“礼教”与中国宗教

XIAO Qinghe 文章收藏评论116字数 6669阅读22分13秒阅读模式

一、重新理解礼教

礼教问题是中国新文化运动所批判的一个重要主题,是否定传统文化最重磅的炸弹。近代以来,我们首先从物质文明方面进行反思,通过洋务运动,学习洋人坚船利炮等物质技术方面的长处,从而抵抗其侵略,其中成就的具体体现就是北洋水师的建立。但1894年甲午战争失败,将我们“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梦想打碎了。在这之后,中国转而进行制度改革,维新派于1898年发动戊戌变法,希望走君主立宪的道路。但这一尝试在中国也没有成功,只维系一百天便失败了。后来又学习法国大革命,想走共和制道路,在孙中山带领下于1911年发动辛亥革命。辛亥革命从一些角度来讲是成功的——废除了君主制;但从另一个角度也没有成功——政权没有落到民众手上,而是军阀。所以辛亥革命没有真正地、彻底地成功。人们于是反思,究竟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局面?最终人们找到了文化上,认为是宗法血缘、家天下这样的传统文化使得中国落后挨打。中国几千年的宗法血缘观念基本上靠儒家的礼教维系,因而最终矛头指向了儒家礼教。人们认为礼教与现在的时代理念相冲突——自由、民主、平等的时代,认为宗法血缘制度束缚人的个性,鲁迅先生便是扛起这面反礼教大旗的旗手。礼教是批判旧文化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但当年在批判时我们没想到礼教的构建涉及那么多范围——制度、伦理、礼仪、信仰,等等,没想到否定它会带来那么多的后果。现在我们认识礼教,需要在日常生活的言行举止规范、人际关系、政治制度方面去看,要认识到“礼”这种日用而不知的力量。

讨论这个问题,我想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礼教”与“宗教”的关系。首先,我们谈一谈如何来定义“宗教信仰”这个概念。现在往往以西方近代文化样式的宗教文化来给宗教定性,认为凡是宗教文化就要具备这样一些特征——对造物主的崇拜,有神信仰,没有这样特征的则只能叫教化、学说等,按照这样的标准,便认为儒教、礼教不能称为宗教。但在今天,我们需要对礼教有新的正面的、全面的理解。

宗教本来就不一定是一个单一的信仰,只不过我们把西方基督教形态的宗教当成宗教的唯一标准,对于我们自己宗教的认识反而模糊了。

十八世纪初,公认的现代法制理论的奠基者——孟德斯鸠曾讨论过,中国的礼教里面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宗教、法律、习俗、礼仪。西方为什么崇拜上帝?因为他们认为上帝是万物(包括人)的创造者,人不能忘掉生命的根源,生命得以延续也靠上帝;而人们对上帝的崇拜、敬仰之情,不外乎报本、感恩和敬畏,这是基督宗教根本的内涵。孟德斯鸠也是从这样的意义上理解中国礼教的。《荀子》讲:“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这三本便是中国人的信仰对象:天地君亲师。在老百姓中也可以概括为“老天爷”。从根本上讲,万物都是天地所生。所以我们的老百姓会重视祭祖,国家重视祭天、祭地、祭日月。从这样的角度讲,中国文化也是有宗教信仰的。中国文化中的宗教,就是认祖归宗的教育,但如今我们中国人把祖宗忘得太多了。

西方的宗教是神本的宗教,而中国的宗教是人本的宗教,是围绕人展开的。康有为即提出过这种说法,我也非常认同。我认为,不光儒家,中国的佛道两家都是以人为本的宗教,它们不是期待一个不同于人世间的另外一个世界,而是关注现实中如何成圣成佛成仙。中国宗教的特性是一种人圣化的、非神圣化的宗教,儒家倡导的圣人是人们学习的榜样,是在智慧、德行上的出类拔萃者,圣人是人做的,是在世俗生活中的,是人圣化与生活化的结合。在中国文化中,佛就是觉悟了的人,人和佛也不是两个世界的,凡人有种种的困惑就不是佛;一旦真正觉悟,脱离凡人,那就成了佛。道教追求成仙,什么是“仙”?仙是能够保持住自己最纯粹的天真之心的人。中国的儒佛道三教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超越自我,成为人们所向往的圣、佛、仙。在礼教里面就是让我们拜天地君亲师,他们让这个世界变得更有秩序,滋养了人的文明。

西方文化的宗教则将神圣性与世俗化对立。东西方两种文化有相似处,但整个构架不同,不能用西方文化的样式要求中国文化。

“礼”可以从西方的宗教的角度去理解,但是又可以从其他维度去理解。“礼教”也包含西方法律的意思。《论语》中讲“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德是一种引导的方法 ,其衡量的标准即是礼,礼是一种言行举止的规范,是什么样的身份就怎么样做。人非牛马,人是有组织性、自觉性的群体。儒家最注重的是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关系,通常概括为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里面,后四种都是人与人的自然关系。可是放到社会结构里面,君臣也是自然关系,是一种社会的自然。一个社会必然会有君臣关系,换言之就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谁说了都不算、谁说了都算,都不行,必须有人拍板。在中国文化中,君臣关系(外在的契约关系)被人们努力地诠释为父子关系:父母官、子民。在这些关系中,每个人都有一定的身份,每一个身份一定有名称,所以礼教也常常被叫做名教。社会上的每个人只有认同了自己的名分,才知道自己担当了怎样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才知道一言一行如何说如何做。

“视听言动”都按照礼的要求去做,从这一角度讲,礼也是一种法,但不是人为强制的,而是自然的,是行为规范、责任义务。首先让自己认同自己的名分,然后有所担当和遵守。每个人的名分都很多,都不是单一的,礼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认同我们在每一情境下、场合下所担当的种种身份和责任。所以礼是按自然关系确定的人和人之间的规范。这难道不是法?礼是自然法,自然法与人为法是相配合的,而不是相对立的,甚至是人为法的基础。如果连自然法都不能遵守,如何发自内心、真诚地去遵守各种其他层面的法律?没有这层基础,人会为所欲为。毫无疑问,礼中有法的内容、意义。违背法,人就会受到惩罚;而违背礼,人会受到舆论谴责。后者,也就是万夫所指、遭人唾弃,即便不违法,其实也更让人难受。这就是礼的力量,礼唤起人内心的羞耻之心,是人们一切行为规范的基础。

我们说了礼里面的两个因素——宗教信仰、 行为规范,它们都十分重要。废除“礼”,某种程度上就削弱了我们的宗教信仰力量、行为规范力量,无疑会带来很大的弊病。这种弊病体现在方方面面:家庭中没有行为规范,父慈子孝越来越淡薄。孝是出于自然关系的子对父的行为,自然亲爱为孝,但没有对这种自然亲爱关系的恰当维护,我们也会失去它。

“礼”的第三个内容——习俗。若是有敬老爱幼、讲信用、重诚信的社会风气,人们处于这样的社会环境感到安心,那么不必用过多 的法律规定人们种种的生活。孟德斯鸠说,一个有良好习俗的社会,法律是简单的。礼教的一大作用正是促进良好习俗风气的形成。我们做人首先要与动物区别开来,知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行,就是君子;再提升,成为后人子孙学习的榜样,那就是圣贤。对社会来讲,教育的目的就是化民成俗、化性起伪,改变、变化民风,使之形成风俗,形成整体的礼仪风范。因此,构建良好的社会习俗十分重要。

“礼”的第四个内容——礼貌、仪式等,属于最外层。外在的礼貌是表达内心的理念的方式,仪式则是为了将活动的内涵呈现出来,礼仪就是构建一个整体环境、人与人交往的气场,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不必很繁琐,也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而要体现内心的尊重。因此,根本上来讲,礼貌其实是尊敬心的体现,且这种尊敬是相互的。同时,礼的精神是贯穿古今的,而礼的形式是可以变化的,如古代用跪拜礼,现在我们用鞠躬礼、招手礼,形式上都可以。

如果我们能从这四个方面理解礼教,就不会将它看成吃人的礼教。

孟德斯鸠曾说过,历史上总有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一般是征服者改变被征服者,中国则恰恰相反。中国华夏文明的力量总让入侵者改变自己、融合到其中。 礼仪之大谓之夏,服章之美谓之华。礼教中当然有僵化的、需要抛弃的东西,但不能因此将整个的礼教一笔抹杀。现在要正面肯定传统文化,就要从礼教入手。敬天法祖、敦礼尽伦。

礼教是一个大问题。一百年前碰到这个问题,一百年后又碰到这个问题。理想能做到多少?不可能百分之百,但是有大部分人做到,社会便正气上扬,否则就是邪气横流。难道我们专门去找历史的垃圾?我们要去发掘传统文化中合理的东西,这是今天迫切需要的东西。西方在面对现代社会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时,也有很多人提出要回归到传统文化上。文化是随时随地都在变化的,我们既要去追求现代好的文化,也要回头看看优秀的传统的文化。

二、思考中国宗教的标准

我在很多场合讲过,儒家可以说是一种宗教。但在宗教问题上,我们有两个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传统文化样式与现代文化样式。传统文化是综合式的文化,现代文化是分科的文化。不能用现代的分科学问去对应传统文化综合性的文化样式。所以,儒家不是宗教、不是哲学、不是艺术,但是它包含宗教、哲学、艺术,包括科学的理念和思想。用现代分科的学问要求历史上的学问,那么它们当然什么都不是。对古代的学说,儒、道、法、兵、阴阳,等等,都不能简单说是某一学科。贺麟先生认为儒家包涵三大部分:礼教、诗教、理学。诗教相当于艺术教育,礼教相当于宗教,礼学相当于哲学。学科、学派局限在自己学科里面,针对学科内部问题进行分析,而中国古代的学问不是这样的。我们不能老拿现代的观念比附传统。

第二,讨论问题要有标准。现在常常拿西方的标准作为我们的标准。有神论是以造物主为标准的,中国的神是自然界天地万物之变化,是自然万物、自然规律的循环往复,拿西方的标准来看,中国当然没有神。如此,就有儒家不是宗教的说法。现在对于宗教问题的认识存在很多模糊。我们现在喜欢用“科学”作为标准,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讲,科学的首要标准指这个道理具有普遍意义、普遍性。再深一层次,科学可以做定量定性的分析;再进一步,科学是经得起实践考验的,实验可以不断重复地去做、不断得出同样的结论。可是现象客观世界并非都遵守这三条,普适性是相对的,是在一定场合下适用的,所以普适性有相当的局限性,不是绝对的,并非所有事物都可做清晰的定量定性分析,有时含含糊糊的可能更符合事物本来面目,定量定性的精确性不能作为绝对标准。至于重复性,世界上很多事情可能出现一次后再也不出现。历史是无法重新复制的,人类历史更是如此。长期以来的实证科学概念实际上是相当落后的,恐怕只有小部分科学家的脑子是清楚的,大部分人的科学概念是非常陈旧的,今天很有必要来重新普及科学知识。我认为从中国的传统思想上去看“标准”和“科学”:可以说,凡是符合事物本来面目的就是科学,这是中国的科学观。中国人讲的“真”就是合乎实情,科学就是追求真理的,现在变成追求普遍真理、绝对真理,反而不真了。现在宣传普及的科学常识其实很多都可能不为前沿的科学家所认可,如果让现代广大民众仍停留在过去时代的科学概念里,并把这种科学作为唯一标准,是在害他们。

我们对西方宗教的认识也是非常陈旧的,现在西方宗教,包括基督宗教也是变化万千的。有的宗教团体就以科学为他们的信仰对象。基督教里面有保守的派别,明清时期到中国来布道的传教士大部分很保守,有相当的排他性。除此之外,在西方也有很多开放的天主教基督教。我们脑子里总认为宗教与科学是对立的,但是其实,欧洲以前罗马教廷里面就有科学院,有的神父甚至是某一学科方面的专家。康熙皇帝非常喜欢西方的天文地理,他的老师都是神父。(大家可以看看纪录片《清宫秘档》之《康熙与西学》)不与时俱进,是要被淘汰的。科学的教育与哲学、伦理的教育也是分不开的,如果我们掉在分科里,不与其它学科相通,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人要生活,要懂得人情世故。另外,很多宗教的理念都是通过艺术的方式传播出去的,反过来,很多艺术的样式也凝聚了很多宗教的理念。所以分科也是相对的。光知物理而不知人理,就不行。20世纪20年代中国有科学与玄学(或者说人生观)的论战,其实这两者不能对立。把科学看成万能的,科学也成“宗教”了。

中国传统文化是求道的文化,道可以贯通万物,明白一个道理可以运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升到“道”的层面才有一以贯之的功能。提升后还要会运用,化为实际生活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儒家是宗教又怎样?不是宗教又怎样?关键看它探讨和解决什么问题。我们现在想问题容易片面、孤立,不综合,且常常停留在可操作的技术层面,而没有提升到“道”的层面。不仅科学需要重新启蒙,民主、平等这样一些观念都需要重新启蒙。平等要在差异的基础上,差异是事实,平等是人格上的平等,前提是相互尊重,尊重差异才有平等,不要求别人跟自己一样,不认同差异是谈不上平等的。体能上、性别上、智能上、职业上,都有差异。很多问题我们没有认真地思考、认真地揣摩,只是在那儿喊口号。任何一种文化的出现都是应人类的需要,所以皆有合理性,出现就要不断变化、适应时代,否则会被历史淘汰,被新的文化取代,这也正常。我们要好好思考怎样来认识文化多样性问题、文化优劣问题(没有一种文化是绝对优或者劣),发掘出传统文化的价值,传播每个文化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三、树立一种整体的思维方式

如果我们没有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总是非此即彼、固守一个标准,那么很多问题就无法认清。很多问题我们也没必要纠缠不清,例如儒家到底是不是宗教。儒教更注重现实世界,基督宗教更重视彼岸世界。在现实世界不好好做事,来世也不可能得到拯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向往灵魂的拯救、希望子孙后代昌明、希望来世幸福,都要立足于现世,都在于你现世如何做人。我们可以说儒家是宗教,也可以说不是,就看你采用的标准是什么,想要讨论和解决什么问题。东西方文化都是在自己的理论思维里面构建自圆其说的体系。如果我们只接受西方的法,用法律管我们的行,那我们用什么来管心?把西方基督教再请过来,也可以,但是大部分中国人不认同上帝,中国人认同的是天,是老天爷。把我们的信仰丢了,不用礼,只用法,这样是不配套的,是割裂的。

我常举一个例子:现在很多年轻人“父财子用”接受,“父债子还”就不接受,认为后者就是一种过时的文化,但是我们真的理解了中国的这种传统文化吗?现代人的观念就一定经得起推敲吗?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注重现实生活的责任和义务,现在很多都以商品经济社会的交易原则作为根本的价值观,就是我有多少权利就尽多少责任义务,这是现代商品经济等价交换的思维,可能是有问题的。中国传统文化跟这个不一样,中国在伦理关系上,有些方面是不讲权利,只讲责任义务的。最典型的就是董仲舒的两句话: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明朝商品经济发达,市民经济兴起,明末清初的理学家颜元就修正这两句话,说:正其谊以谋其利,名其道而计其功。个人来讲,真正的伦理思想就应像董仲舒这样;对社会来讲,对伦理模范一定要给予功与名,这才是公正的社会。社会应该给与道德的楷模以崇高的社会地位,让人们学习他。但个人不应如此追求,如此追求就是苟为了、刻意、执着了。苟且为之,就是追名求利。荀子讲,“惟其当之为贵”,要顺其自然,随缘。现实生活中如此,宗教生活也是如此,现在很多信佛的人执着于放生,其实是在鼓励很多人去捕生,为了个人的福报而鼓励了别人造业、杀生,所以我们应该提倡随缘救生、护生。传统中国文化都讲求一个“不功利”,现在我们将许多精神活动都功利化了。

很多认识上的问题不能偏执。人们很多思想上的迷惑就是因为偏执,片面化、绝对化,所以我们要解“偏蔽”之祸。很多宗教哲理都是应势而生的,要去纠正偏差。程朱理学的出现,打着实学的旗号,因为隋唐起来的佛教一直讲空,理学便用《大学》里“知止”的概念反对佛教信众对于“止”的片面的执着(《华严经》的止观)。但是理学发展着,也讨论虚空的问题了。空谈性命,也变成虚学了,后陆九渊反对朱熹,开始提倡实学。阳明学发展着,到明末清初,又空了,故又出现一批人批判阳明学,重新恢复程朱。所以虚虚实实都是相对的,都是应需而生的。

佛教历史上各个派别的出现也是这样。执着于空就讲有,执着于有就讲空,都有针对性,离开历史条件将其绝对化,会将正确的东西也逼到错误的道路上。藏传佛教也是如此,宗喀巴因为当时佛教戒律已经被破坏,所以让带上黄帽子以示遵守戒律。很多东西在发展过程中都有变异,有变异就要纠偏。讨论问题要看其在什么背景下。

讨论儒释道是不是宗教,必须要放到问题背景中去看。当时康有为认为儒教是宗教,其他人不那么认为。比如,有些人把佛教看作宗教,因为里面有很多形式上的东西。不过,也可以从其他角度思考。佛教里面没有创世的概念,但是有救世的概念,后来印度轮回、转世的概念也被佛教吸收并加深了,将“再来”的理念理解成这个人的再来,而不是这种精神的再来。《法华经》讲:开佛知见、示佛知见、悟佛知见、入佛知见,佛陀为此来到人间。现实生活中这就是佛的精神的体现。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就是学佛学菩萨、做佛做菩萨,这就是乘愿再来,而不是求佛求菩萨。印度生命观有灵魂转世、中有的概念,按最原初的佛教,一切都是缘起,有聚就有散。释迦牟尼时的佛教没有轮回的理念,不受后有,不求来世,用自己生命的智慧来创造生命的价值。某种程度上讲,禅宗的出现就是向原始佛教的回归,佛是觉悟的众生,众生是迷惑着的佛。历史发展都是如此,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问题,就要纠正,权变。我们要这样理解每个精神文化形态的意义。

要懂得“经”,也要懂得“权”,所谓“权”就要考虑时代背景,这便是佛家讲的“方便”与“究竟”。“究竟”的达到离不开“方便”。净慧老和尚提出觉悟人生、奉献人生。觉悟人生,就是找到人生的道路,不要沉迷于困惑之中;奉献人生,就是找到生命的价值,这是大乘佛教悲智双运的精神的化用。慈悲——奉献;智慧——觉悟。生活中修行与修行中生活,这是“方便”与“究竟”的关系。生活才是究竟,如果总是纠结于这个法门那个法门,没有把精神落实到生活中去,那没有意义。八万四千都是方便法门,都可以,但最终一定要落实到现实生活中。如果学前学后一个样,那等于没学。究竟是一步一步达到的,顿悟不是简单的时间或步骤概念,而是将理理解透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落实到生活中。“方便”与“究竟”不可分。但是要达到“究竟”也不能停留“方便”中。学习不仅仅为了一些具体的目标,而是为了改变自己的人生,提升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经常会碰到这个问题,今天重新讲一讲,我们在什么地方产生误区,怎样来纠正这个误区,怎样来看待我们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希望大家好好想一想这些问题,要学会全面的思维,综合性的思维,“经”与“权”的思维。思考文化问题,要看注意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传统与现代千丝万缕地勾连在一起,既要认清它们的不同,也要看清相互之间的关联;此外还有文化多样性问题,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要看到差异性和共同性,不能只看一面,在共同中看到差异,在差异中看到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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