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家的亲戚们遇到了一些事情,可是我只是提供一些建议,实在是无能为力。
1、一位亲戚是残疾人,农村用的三轮车是其非常重要的生产、生活工具,不料出了本村之后被交警拖走,说需要补交1万元保险、上牌。我们都知道农村的三轮车不会上牌,也不会买保险。该亲戚说:一万元还不如买个新车,这个车子就不要了,送给交警队吧。该亲戚问我认不认识人,打个招呼要回来。我听了半晌无语。
2、另一位亲戚在其所在的乡信用社烧饭,烧了十八年。每年放假我回家,总是见不到她,因为她要为信用社烧饭,无论刮风、下雨、生病,一如既往。有一段时期,她与信用社领导关系很好,甚至憧憬着被信用社收编。谁料2025年底,新来的领导说该亲戚烧饭不好吃,就直接把她辞退了,无任何说法,也无任何补偿。
说实话,任何人都接受不了。首先,说烧饭不好吃不仅侮辱人的人格、尊严,而且非常粗暴,缺乏事实依据。烧了十八年,没有人投诉过,也没有人说不好吃。每次我回家,她都烧了一桌子好菜,通常是把信用社的饭烧好了才回家烧给我们吃。其次,即使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但是十八年来信用社给她发了工资,因此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既然有劳动关系,怎么可以无理由辞退她呢?
今天该亲戚打电话说:行长(信用社现在改成了银行)问了总行,说她与信用社没有关系,只与中介有关,要补偿也是不可能的。
这话更令人感到气愤。
前几天打电话,行长还说缓一缓。另一个职员打电话骗她去签合同,被问了好几遍,最后才说是离职合同。亲戚说不签,没说要离职。
结果今天领导就变脸了。
真是比川剧变脸还快!
信用社为了逃避责任,近五年是让中介(劳动派遣公司)发工资,但是作为雇佣方信用社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是因为农村人好欺负吗?
法律是你们用来欺负老百姓的厕纸吗?
该亲戚老公失去工作能力,长期服药,她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如今被无理由辞退,无疑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身为知识分子的我只能在北京冷冽的北风中哀叹,耐心地安慰着电话那头痛哭的她,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我建议他们去劳动仲裁,还不知道有何结果?
呜呼哀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