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作用:清代文字狱之下的“自我审查”现象

XIAO Qinghe 文章收藏评论118字数 12016阅读40分3秒阅读模式

(一)删窜者的身份

我在这里,是以清代文献中所见到的自我删窜为例来说明自我禁抑的现象。因此,首先要问的第一个问题便是:

是谁在私下进行这些工作?

删窜勾涂者的身份是极堪研寻的,他可以是原作者,可以是刻书者,可以是编者,也可以是再版者,可以是后代子孙,可以是藏书家,更可以是读者。

在自我禁抑的过程中,几乎没有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受害者或加害者之分。

我们原先以为,朝廷有一批高官亲贵可以自由自在地在禁区中驰骋,但从几条史料看来,似乎未必见得。乾隆皇帝身为太子时,也笼罩在这个氛围中。近人的研究发现,乾隆身为皇子时所写的史论,集中于汉、唐、宋三代而不及近代,也就是说即使是贵为皇子,也不敢肆无忌惮地议论明代和本朝历史。

一直到了乾隆中晚期,乾隆本人才比较专心研究明清史。所以统治者本身既是压迫者,也是被压迫者。在自己登上黑格尔东方专制论所描述的唯一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皇帝之前,仍须小心翼翼地看管自己。

弘旿批永忠吊曹雪芹诗说:

“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此处“碍语”有人解释为绮语,不过我同意牟润孙之诠释,“碍语”应是指政治上敏感的内容,因为后四十回涉及抄家之事。弘旿是宗室子弟,还因怕《红楼梦》中有触犯忌讳的内容而“终不欲一见”,足见他们也在自我禁制的范围内。

作者自删,或作者命人代删者。

如钱仲联《清诗纪事》“陈玉齐”条引王应奎《海虞诗苑》,提到何屺瞻为陈氏将其《情味集》五卷付刻,陈氏门人周以宁曾对王应奎说:

“《情味集》之刻,不佞实为校定,其中稍涉忌讳者,先生(陈玉齐)悉令删去,恐触文字禁,负屺瞻意。”

这是由校定者代作者及刊刻者暗中进行删书的例子。这段话中“恐触及文字禁,负屺瞻意”甚堪玩味。为了不害及刻书人,他作主将有所触犯的内容都删去了。

不过这是一条难得的史料,大部分在暗地里删涂改削的人并不会透露自己的身份。

(二)自我删窜内容之转变

接着我要谈自我删窜的内容是否有一变化的趋势。

自我删窜之内容带有某种报导性,而这部分常未出现在官方明示的文件中,只能从各种蛛丝马迹推测。所以禁制的范围与内容有两种版本,一是官方的,一是民间发展出的,两者并非全无关系。

从雍正到乾隆之间,忌讳的范围有所不同,即雍正朝忌讳党争,乾隆朝忌讳种族及明清之间朝代兴替的史事。

雍正朝的两件文字狱——查嗣庭及钱名世案都可以说明之。

查嗣庭、钱名世遇祸,实际上都是因为党争的关系,前者是因为与雍正的兄弟结党,后者则与年羹尧有关。雍正甚至发动京师官员数百人写诗斥责钱名世,并编成一本《名教罪人》。

我们读当时人史申义的《使滇集》、《过江集》及《过江二集》时可以发现,诗中已删去查嗣庭、钱名世的名字,但后来在乾隆朝被认为触犯忌讳的钱谦益及屈大均的名字则尚未改去。他的《读史》六首中,对永历帝露出怀念之意,也并未削去。

曾静案是耸动全国的事,是直接关涉到种族大义的案子。

此案后来以极戏剧的方式收场:雍正颁印《大义觉迷录》以驳斥曾静,但并未杀掉曾静。可是因为书中透露出太多的矛盾,所以其子乾隆即位后不但下令杀掉曾静等人,也立即将《大义觉迷录》禁掉。

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一些文献中凡与《大义觉迷录》有关的内容多被偷偷删去:如近代藏书家李盛铎收藏的一部《永宪录》的清抄本,与后来的排本相比,后者竟缺十六、七万字,其中有《大义觉迷录》之上谕二万余字。依照抄本的《编修凡例》,这原是:

“雍正七年冬,颁发《大义觉迷录》,晓示天下......因缮录上谕并纪于篇”。

但是因为乾隆即位后宣布禁《觉迷录》,所以后来的印本乃赶紧将这些上谕删去。但是删除的工作没能一致,所以此书在讲到康熙帝病时“以所带念珠授雍亲王”,便接着说“余详后《觉迷》上谕”,无意间留下一道尾巴,排本的刊行者显然并未通读全书,故只删去显而易见的上谕。

在《大义觉迷录》案当时文集中,吕留良或废太子的名字,往往也被悄悄删去。

有意思的是,人们虽然手中不一定有禁书目录可查,也不可能像今天打电话到治安当局询问哪些人或书触犯了时讳,但却相当清楚整个牵连的网络。

譬如直隶总督李维钧在雍正三年刻曹溶的《静惕堂诗集》,但这年冬天,李氏便因党年羹尧获罪。所以,书中李氏写的序及版末“李维钧校刊”的字样便被删去了。

乾隆朝的空气比先前紧张,原先不必删除的,现在往往成了大问题。

譬如前述史申义集子中出现的钱谦益、屈大均及对永历帝的怀念。雍正朝并不觉得敏感,但在乾隆时代便成了大问题。忌讳的层面在扩大,紧张度在增强,民族问题成为急遽集中的论题之一。

人们或许要问,当清代统治愈趋稳固之时,在文化政策上应日渐宽大松弛,在种族问题上理应更无所谓,何以竟然适得其反呢?元代历史显示,当蒙古势力越强,政局越稳,对汉人、南人的防范也越严。

可见有时候各种禁制措施的实行,是决定于有没有能力去执行。正因为天下太平,更方便把网收紧。

(三)写作时的自我禁抑

以下我要分两部分写文献中自我删窜的现象。

第一是避而不写的,第二是避而不刊的。

读清代种种历史、小说、戏曲,凡涉故事之林者,应注意其情节安排,尤其是其中回避不写的部分。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必须先厘清一点:并不是所有未写的部分一定有寓意于其间,也并不是所有错误都是有意的,不过其中有一些确有深意。

以明代历史的书写为例,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因写李自成死于何腾蛟之手,以致与多尔衮的口号——清兵入关是为明雪君父之仇相抵触,便引起了很多麻烦。

不过我很怀疑那原是一种疏忽,因为该书作者已相当小心地避过一些情节,譬如说不提清兵在北方寇掠之事迹,只写甲申殉难,给人一种明朝败亡与清兵不相干的印象。而在叙述这一段历史时,采取这种回避手笔的书不少。

《明鉴易知录》是其中一例。

《明史》从开始到成书颁布,前后经过八十年左右,在《明史》未颁定之前,关于这段历史的诠释格局尚未确定。

在庄廷鑨明史狱案中,庄氏的书用了“明史”二字;后来这个案件株连七十余家,此后,“明史”二字相当敏感,这种紧张心情可以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之匆促改名看出。

庄案发生时,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已经刻版,但因庄案爆发,不知谁在该书上版印刷前紧急将“明史”二字剜去。后来补《明史纪事本末》的海盐彭孙贻,名其书为《明朝纪事本末补编》,而不云《明史》,也是因“其时《明史》尚未刊定,故不云‘明史’而云‘明朝’”。

《明史》一经刊定,官方版本已然形成,则任何批评反对,或是要想提出另一种版本的历史,都必须格外小心,这也成了史家自我约束的一个领域。我们看到凡与官方颁定的《明史》有关的诗、评、论等往往悄悄删去了。如张永铨的《闲存堂文集》,根据目录,在卷五应有《明史论》一篇,但是各本皆不见。

官定《明史》不承认南明三帝延续明室之命脉,所以《明史纪事本末》亦不记南明三帝一监国之事。《明史》中凡有关女真之事皆不见。

“甚至明代名臣,其事功,史应为之立传的,但因与当时建州女真事有关,《明史》便削其人而不为传,例如江苏南通顾养谦,曾督辽东,为当时经营边事的名臣,《明史》就无他的名和传。”

清初各种文献中,常将清兵的横暴之事随意改写成流寇,如《桃花扇》只写流寇而不写清兵,李渔《巧团圆》中将掠卖妇女的清兵改写成李自成军。除此之外,像剧作家杨潮观的《吟风阁》。

“他写韩世忠、梁夫人,不直接写他们如何抗拒金兵,却写他们卸甲闲游。”

与一般人所习闻的韩世忠、梁夫人的事迹重点有十万八千里之别。极可能是因为作于乾隆年间绕过敏感地带不写的意思。

在编纂地方志时,这种自我禁抑的情形也非常明显。

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官方版本的潜在影响,同时也可以看到地方志中对敏感史事略而不写的情形。关于前者,可举地方志中照抄《明史》关于明季流寇李自成的军师牛金星的事迹为例。

乾隆以后的方志,在涉及明代史实时,编撰者往往照抄官书,有时导致错误相沿。牛金星原籍河南宝丰县,但因为清代官定《绥寇纪略》上说他是卢氏县人,故道光《宝丰县志》卷十《选举志》“举人”项下,编者便记有:

“旧《志》内牛金星一名,考钦定《绥寇纪略》系卢氏县举人,故删”。

至于回避不写的例子更多。

早在康熙十一年(1672),安徽钱澄之到江阴,被约修志,当地县官便不许他记录守城诸人殉难的经过,钱澄之遂愤而拒绝这件工作。这在清初还是零星的个案,到了乾隆朝却已然形成禁令,要求地方志中不可以登载有问题的书名及诗文。这个政策之形成有其背景,而在乾隆朝搜缴书籍的运动中,因为各地疆臣及士大夫邀功避祸心态,使得禁书运动一步一步深入扩大,禁制尺度一次比一次严。

官吏及士大夫们为了表现忠诚,表现业绩,乃推波助澜,将禁区越画越广,将查缉工作越做越细,量刑的建议愈来愈重,以表示他们的忠诚与办差之仔细。所以许多新的禁制措施都是官员先提及,乾隆才跟进的。乾隆四十四年(1779),安徽巡抚奏云在地方志中发现登载应销毁的书目及诗文,乾隆才跟进,下令地方志须“详悉查明,概从剥削”。而在清朝初建立之时,关于朝代气运方面的文字是非常敏感的。

譬如秦晓山(元朝人)“十二运”之说在清代官方眼中,即成为一个敏感的论题。近人在整理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及《破邪论》的版本时,曾作详细的《校记》,从《校记》中我们看到,黄氏在《待访录·题辞》中讨论到“十二运”那一段,语义模棱两可,可以解释为是对满清盛世的期待,故在清代通行的版本中,并未遭任何改动。

但《破邪论》题辞中的“秦晓山十二运之言,无乃欺人”一句,在清代的《昭代丛书》等版本中便不知被谁悄悄删去,因为“无乃欺人”四字充分给人一种想象,认为作者黄宗羲是对清政权稳定下来感到失望,故即被小心地删去。由这一个小小例子,同样的东西,一处删,一处不删,都可见到自我删窜者心思之细密。

大抵我们阅读清代文献时,对于各种奇怪的字眼应该给予特别的注意。

如果顺着滑过去,有时不觉异样,可是如果能得到祖本加以对勘,便会发现原来每一个字眼都经过一番仔细衡量评估,有时是代以意义相关但并不忌讳的字眼,有时是以形声相近者代替,有时则以韵目代字。

余英时先生在讨论方以智的晚节时,曾提出明遗民有隐语系统。这个现象的确存在许多诗文之中,而且我认为清政府也相当清楚有一个隐语系统存在,所以把“一把心肠论浊清”也罗织入狱。因为当时政治压力之下确实有一批流行的字眼。譬如明、清两字,必须极小心使用。清诗中常以“汉”、“宋”或“日”、“月”之类拟明代,汉朝也常是明朝的代称。至于“秦”、“金”、“胡”、“虏”等指清。

在各种隐语系统中,当以韵目代字最难索解。

譬如顾亭林诗,历来作注作解者如此之多,即如清季的徐嘉,研求顾诗数十年,其笺注中不能解或误解者不少,而且每每为求合于字面上的意思而方柄圆凿,多方曲解。

清季大儒孙诒让在作顾诗注时也无法完全破解,孙诒让的好友戴望则开始怀疑可能是韵目代字(即以本韵或邻韵中的字,取代原来使用的敏感字眼)。他的怀疑给后来的读者一串开启秘密的锁匙。

试想在顾亭林诗中谈到“正朔虽未同,变支有一人”的诗句究竟应如何解释?

一定要知道“变支”即是“变夷”,才能了解顾炎武仍以变夷自任的豪气。又如读到该集卷五《哭归高士》诗的自注:

“君二十五年前,尝作诗,以鲁连一矢寓意,君没十旬,而文覃举庚。”

历来校注家皆不能了解最后四字,其实是韵目代字的“云南举兵”。

又如读该集卷四《杭州》诗“那肱召周军,匈奴王卫律”的自注“真东豏”,历来也不能解。潘重规发现这三字是广韵的韵目,乃陈洪范之代语──陈、真韵字;洪、东韵字;范,在范韵,与豏韵相邻。此外,如以愿州为建州、以东支代东夷、以冬虞代东胡、以阳庚代王城、以霁阳代桂王、以梗锡代永历等等,简直不胜枚举。

潘重规为此画了一张非常有用的亭林诗中所常见的韵目代字表,有此一表,则亭林诗中一些莫名其妙的文句才能清楚。近人则已用校勘学方法,取原抄本为据,将亭林诗中以韵目代字者校出,例证之多,简直不胜枚举。

如果韵目代字是出于顾炎武,则他为了怕有心人不能了解,在《日知录》中留下一条线索提醒后人。在该书卷二十一《古文未正之隐》条,顾氏说文天祥《指南录》的《序》中凡“北”字皆“虏”字也,后人不知其意,故无法替他改正。顾氏又说谢翺《西台恸哭记》中:

“本当云文信公,而谬云颜鲁公,本当云季宋,而云季汉,凡此皆有待后人之改正也”。

关于韵目代字的问题,我的推测是顾炎武本人在写作这些诗篇时,并未加以密码化或隐语化,处理这些工作最可能是他的编刊者所进行的,但是我们并无法指出是谁。

在清代的日常语言使用中,也有一些字在特别场合中须小心使用的,如“发”字便是。一些带有“发”字的成语,有时候就格外难用。如“一发千钧”是平常的,可是在薙发令后,这个成语便有敏感意味,如明临川王若之(明末天启崇祯年间人士)的《王湘客尺牍》一首诗上有读者批了八个字:

“狂澜砥柱,一□千钧”

空掉的字一定是“发”,可能是批者自己或他人涂抹。因为它令人产生一种联想──以千钧之重来形容一发,似乎是对“薙发”政策的不满。这个假设在《明史》这一部修撰期前后达八十多年的书上得到印证,该书从头到尾未曾用过“一发千钧”或“千钧一发”。

在官方行动之前,作者们通常在心中放置一把尺反覆审量多时。而这一把尺的形成,常是透过各种耳语传播加上猜测形成的。

广陈恭尹的《独漉堂诗集十五卷、文集十五卷、续编一卷》,其中独缺奏疏、启事、笺的部分,但注明“仅存此目录”。陈恭尹自谓这一部分的稿子毁于火,依邓之诚推测,“实惩于(屈)大均《军中草》,为大汕劫持,因畏祸不敢刻耳”。如果是毁于火,何以火只选择奏疏、启事、笺的部分烧?可见这是作者自编理由以避刊。但是,他又要人知道他有这些西,所以存下目录。

揣度到自己的某些文字可能触犯禁忌,而自行检点、自行删削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每个人的敏感度不同,如阎尔梅,他虽说“贾祸诗文尽数删”,可是显然删得不够,或是揣度得不恰当,他后来仍“以诗祸亡命”。

不过也有的人在删窜之后,还要留一通消息给有心人。如陈梓是生长在康、雍、乾盛世的人,却对满清得天下施以严词抨击,其内容与感情的强度,都很像是明遗民的风格。而且他在诗集的《删后诗存》的《自叙》中还指出:

“己酉秋,悉取箧中惬意者付之火,其他应酬诸作不足焚者,稍稍编次之,题之曰《删后诗存》,以示门下群从辈,精华去而渣滓仅存,余之诗良可哀也。”

自己删窜而又以隐晦方式加以指引,好像留一通密码给后人。近代学者王重民在美国国会图书馆中见到陈梓的《井心集》,对比之下才赫然知道何以陈氏所指的“菁华”必须删去,但因为不知道所删的菁华是什么,所以我们完全不知道陈梓太平歌诗之外的另一面。

又如李邺嗣有《题〈甬上耆旧诗〉未刻十卷后》:

“马火兵燐照眼时,谁从野墟拾遗词?鲁公故客争传句,翟氏门人亦有诗。斗过庚申文益妙,人存甲乙事俱奇。埋山沉井须臾出,岂待他年定是非!”

这十卷未刻诗显然是明末抗清志士之作品。照理说他连有十卷未刻书都不应形之吟咏的,但是他又想让人们知道遗民的这一段心曲,所以仍留下一首诗点出其中隐曲。全祖望(1705-1755)在遍寻这十卷诗而不可得之后,乃辑《续甬上耆旧诗》。该书在清代也始终未刻,一直以抄本方式流传,直到辛亥革命后才排印。

(四)紧张压力下的出版与编辑工作

接着我想从书稿的编排、印刷、发行、铲板等等一系列过程来探讨出版者自我禁抑的现象。

传统中国文献流传及印刷方式与现代颇不相同:

第一、在书未雕版开前及开之后,抄本流传的情形非常普遍。传统中国并无现代意义的所谓学报,所以书信抄传是流通知识的重要形式;

第二、并不一定一次印整部书,常常是以篇为单位印行,古代如此,在清代也常是如此;

第三、即使在活字印刷发明很久之后,雕版印书仍最普遍。许多书往往不一定是由书坊,而是由家族或私人所开雕。需要书的人,往往亲自到雕板所存的地方印刷。由于印刷的灵活性很高,剜改也相当容易,故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很容易抽换、剜改或补板。近人卢前也这样说:

“木刻自写样到刻成至少经过四、五校,错字当然少。就是成书发现一个错字,或者改动几个字,随时可以挖补。起首过二、三十本红标本,认为满意再印它五、六十本,最多也可以印一百本,随时校订随时加印,在机器上是办不到的。”

第四、抄本与本并行,而且在印本流行之后,抄本仍然相当流行,许多藏书家都僱工抄写。旧抄本往往是相当名贵的,清代版本大家黄丕烈便很重视旧抄本。许多三家村学究,无力买书,即使很平常的书,也用抄写。而且因为过去印书,一刷往往只有几十部或上百部(最多两三百部),买书又不似现代方便,所以雇工抄写反而近便。以上这些特色皆使得不断地自我删窜变得相当容易。

在这里我要先从出版商及刻工的自我检点,到文稿付前的编辑工作开始讨论。出版商是承受不少压力的一群。

首先,回避哪些书不出版就是一大考量。

我们如果细考清代出版史,可以发现有些书中断相当长一段时间不“再制造”(reproduce),如文天祥的集子从雍正到道光,一百二十多年没有刊本。出版商在出版他们认为或有可能出问题的书时,也是尽量以各种方式乱人耳目。

譬如:刻书时不注明刻书年代与刻书者,刻工也不留下名字,或是作者不署真名,署一些奇怪的别称别号。还有一些书坊主人在刊刻小说时标榜“京本”,以示这是来自京师,有的则标明“本衙藏板”,让人误以为是在某官府刻的本子──有的是借以提高身份,但有些可能是为了躲避麻烦。

编者与作者一样要在紧张压力下暗暗检点自己,从取舍内容到安排先后,到记叙的丰俭,都可以看出复杂的心理活动。

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以顾炎武、黄宗羲置于书末“补编”中,这个章节上的安排便与二人早年的抗清背景甚有关系。顾、黄在清初学术的地位以及他们与清学发展的关系不能在一本讲清朝学术发展的书上被遗漏,可是编书的人既要收入他们,又为了表示自己已留意到他们不仕于清的背景而有所处置,所以将他们置于卷末。

屈大均是明末清初岭南地区极为活跃的文人,当时有所谓“岭南三大家”:屈大均、陈恭尹、梁佩兰,与“江左三家”钱谦益、吴伟业、龚鼎孳遥相抗衡,而大均是不折不扣的首领。

论诗文的成就,梁佩兰不能与屈大均、陈恭尹相比。可是他们的朋友王隼编《岭南三大家诗选》时,竟置屈大均于末而以梁佩兰居首。屈、梁二人在清初的行动成强烈对比,一抗清、一仕清,则此一倒置意味深长矣。嘉庆年间,顺德罗学鹏辑《广文献》,列了王邦畿、程可则、梁佩兰、陈恭尹、方殿元及方氏的两个儿子方朝、方还为清初岭南七子,并故意漏掉了屈大均。

这一个遗漏是很有用心的,王隼编书的时间在清初,当时屈大均因参与抗清,故被殿后。罗学鹏编书时已到了嘉庆,这时屈大均早已因雍正、乾隆朝的文字案的牵连,成为众矢之的,他与钱谦益的名字被人们从各种诗文集中抹除消失了,所以在罗氏书中,屈大均就连殿后的资格都失去了。

可是到了咸丰年间李元度(1821-1887)在编《国朝先正事略》时,则是将岭南三大家放在一篇中,以陈恭尹居首、梁佩兰殿后,屈大均居中。但写到屈大均时仍然只有十六个字

“翁山,屈姓,名大均,番禺人,著有《翁山诗集》”。

同一部《事略》中,并没有钱谦益的诗。这时候文网渐宽,故李元度敢提屈大均的名字,但是文网并非全然不存在,所以他只敢用十六个字写屈氏。

清代黄澄量(乾隆年间人士)模仿黄宗羲《明文海》的体例,选录有明一代文集纂辑成《今文类体》,该书的目录即先将王守仁、方孝孺、张居正等人的文章列于前,而把有触清代忌讳的文章隐藏于后。即使到了道光年间阮元编《皇清经解》时,在所收书中仍大动手脚。

何佑森先生举《日知录》为例说,凡其中以史解经或以经论史,而涉及华夷之辨、春秋大义的,如该书卷二锡土姓、王朝步自周、丰熙伪尚书,卷三楚吴诸国无诗、小人所腓等,都不收入。

细察清人文集者,常会发现有些该有的文字不见了,尤其是文集中的志、传部分。因为志、传所载是各种事迹,而事实最易贾祸,所以编者动了手脚。

有些书在目录上载有某些文章,但实际上删去了,有些则是有文无目。这里要举几个例子。

我在《从曾静案看十八世纪前期的社会心态》中曾举江苏太仓王时翔的《小山诗初稿》这一部书为例。

该书应该是随编随刻,所以整个出版完成的过程拖了许多年,前面的已发行,而后面的还在陆续刊刻。这部书开雕时,《大义觉迷录》已颁行天下士子诵读,作者有一首《宣读大义觉迷》诗,可是当它尚未全部刻完时,乾隆即位并且下令查禁《觉迷录》,所以原是要吹捧雍正的诗,现在变成禁忌了,乃急忙删去正文,可是目录早已刻成,不能剜改,因此形成有目无文的现象。

因为发现政治气候的日趋紧张而在印刷前挖板、铲板的情形非常之多,以致常有铲挖之后面目全非、文义不通的例子。在曾静案中,吕留良被开棺戮尸,这使得全天下人的文字中凡有“吕留良”三字者都特别感到紧张。陆陇其的后人即是其一。

吕留良是清初江浙一带在王学盛行的空气中转而提倡朱子学的一位重要领袖,陆陇其自述他在遇见吕氏之后,坚定了自己衷心护持宣扬程朱学说的决心,所以吕氏是他思想发展最关键的一个人。可是这一层关系,在读《陆平湖文集》或其后人所编的《陆陇其年谱》时却看不出来。文集中或语焉不详,或以空格代替吕留良的名字,非真熟悉陆氏思想交涉之实况的人不能知其所以。而在《国初人传》中更告诉我们陆陇其之婿曹宗柱所辑年谱中,

“述清献与石门(吕留良)投分最契,不啻一人。及石门事败,其家乃改修年谱,尽灭去之。”

从曹氏辑年谱到吕留良被曾静案所牵连,其间有相当长的时间,足见这份年谱曾经流传,但因吕氏事败,陆氏后人赶快重改年谱。《陆陇其年谱》的现代点校者在比对最早的年谱及吕留良事件发生后的修改本时,发现多处删窜,尤其康熙二十二年(1683)条,有“闻吕君晚邨之变,为文以哭之”,接着是一篇长祭文,但雍正刻本自“闻吕君晚之变”以后全部空缺,一直到出现“徐公青来邀酌”这一件不相干的事为止。

关于吕陆之间还有一层是《国初人传》的作者所未言及的:陸氏所著《三鱼堂文集》,康熙间嘉会堂原刊本最为完整,经比对吕留良事件后的印本,可见删掉《答吕无党》、《与吕无党及附答》、《祭吕晚村先生文》等篇章。

改书名或撕去封面是常见的办法。

时人或许会在路上捡到一本没有头尾的书,即使通读了,还是不知是什么书。

《贩书偶记》作者孙殿起见过一部屈大均的《翁山文钞》,是康熙年间刊本,乃屈氏晚年所为之文,“翁山文钞”四字书名,及“番禺屈大均撰”六字在书时俱已铲去。使人读之,完全不知道是谁写的。至于挖去内文的,则比比皆是。

如李世熊,他是明遗民中忠节之士,在《寒支初集》中有不少谴责仕清明臣,甚至以狗、以马喻之,将他们的事迹汇为《狗马史记》。李氏的《寒支二集》卷五中有一封康熙十五年的《答某简》,说:

“今庙算反是,意似据闽为基,辟海为户耳,与昔人争关中长安为万世基者,迹同而指异也。”

这里缺了主词,究竟是谁的庙算?衡诸内容,应该是指耿藩的庙算。这一段话所以如此费猜测,是因为前面挖去了两行。很可能这本书刻毕尚未印行时,三藩乱平,所以急急忙忙,将原先与人讨论耿藩虽有所动作但不可能成功的部分删去。

读清人文集凡逢墨钉或阙字漫漶处,都值得留神。

墨钉通常是表示缺文,或版本上不易确定的文字,不过在清代常是自行铲去的忌讳字眼或名字。我在阅读清初笔记小说时,最常见到以墨钉处理,或用蒙叟、牧翁、涧老人等方式将钱谦益的名字蒙混过关的情形。

周作人说他有一部王士禛的《带经堂诗话》,是原刻稍后的,展卷常见墨钉,细审即知是剜除钱谦益的名氏。乾隆以后,是否将钱谦益的名字铲去,成为判断士人是否遵守朝廷功令的一个标记。而钱氏在晚明文坛地位之高,交游之广,留下痕迹之多,又是无人可望其项背的,所以避起来特别厉害。

屈大均的名字也是当时一大忌讳,故即使到了嘉庆文网渐弛,孙银槎辑注的《曝书亭诗集笺注》里,“屈五”(即屈大均)的字样仍被挖去,代以“友人”二字。所以清人集里种种隙漏中,常有极复杂的风雷与隐情。

明季以来流行一书多序,而且常常连篇累牍,这种标榜之习常把一个人的交友圈一清二楚地呈现出来。在晚明这种标榜之习没有什么危险性,可是在清代政治压力下,它却变成瓜蔓抄的依据。

雍正帝曾以汪景祺的《读书堂西征随笔》中一些细小的问题作为借口诛杀汪景祺,《读书堂西征随笔》虽是一部毫无可观的少作,但却请了朱彝尊、韓菼等七八个人作序。然而根据观察,没有一篇序在作序者自身的文集中留存,只有朱彝尊的《曝书亭集》卷二十,还保留了与汪氏西湖唱和的五首诗。

那是因为朱集刊成在汪景祺获罪之先,已追改不及。但在后来刊的本子中,“景祺”两字就已经削去了。出于同样的原因,朱集卷二十三《春宫再建喜而赋诗》,在康熙五十一年再废太子以后,重印时也削去了。有些书当版片刻好之后,出于经济或其他因素,等了相当久才印刷,就在等待的期间,却改朝换代了。

敏感的人马上知道应该如何做。如明代张岳的《小山类稿》,便是这样一本明刻清印本,王重民检视书样后,说“凡清讳多经劖改,因知犹是明刻原版”。

书本既刊之后,发现空气不对而紧急将书收回、修改或秘不示人的例子也颇有所见。

明末临沂王若之的《王湘客书牍》,大概雕板于清初,是按年而编的书信,自崇祯九年(1636)丙子至顺治二年(1636-1645)乙酉,共六十四封信,但甲申是何等敏感的年份,所以这年所收的三封信便铲去一封,以致读者翻开书本迎面而见七行的空白。

乾隆四十二年(1777),也正是文字狱空气大为紧张的时候,太仓陆时化突然想起他的《吴越所见书画录》中有诋斥满洲的句子,赶紧将所存的板块焚毁,并尽量将所发的书追回焚弃。陆时化是自己编辑、自己印行,而且自己发现,不曾有任何官方的力量介入,他就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悄悄地完成了他的工作,可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时“下有对策”反而是帮助政府扩大其禁制的力量。

为什么陆时化会在乾隆四十二年才突然想起他的书中有违碍的问题呢?《四库全书》开修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乾隆三十九年(1774),令各地缴献明末清初违碍书籍,接着文字狱案迭起(如王锡侯《字贯》案),空气突然紧张起来,回顾过去的编纂工作,陆氏遂于不疑处有疑了。

由于已刊发的书,在某种意思上来说就是授人把柄,所以徐乾学兄弟后来因党争而垮台,便迟迟不肯刊行他们的文集,并为此编了种种的理由。这或许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在文集中写了任何冒犯清廷的话,而是怕政敌在字面上作种种曲解。后代子孙也害怕祖先的书在外流传,遭人任意添改以致惹祸。愈是受人欢迎的书,愈有这种可能。这也难怪郑燮的《板桥诗钞》,清晖书屋、酉山堂书楼等翻刻本上都有这样一段话:

“板桥诗刻止于此矣,死后如有托名翻版,将平日无聊应酬之作,改窜阑入,吾必为厉鬼以击其脑。”

显然是怕翻版后加入的作品万一有问题会引起祸端,故才如此申明。

(五)读者的自我禁抑

在研究自我约束、自我删窜的过程中,笔者也发现读者大量参与其事。

这大多是为了保护读者自己。譬如魏裔介这位清初理学名臣所批读过的一部《赵高邑集》流传到清末革命志士张继手中。张氏曾以之示章太炎,根据太炎描述,魏氏之评记皆以蓝笔书之,凡见胡虏建夷等字样,径为涂抹,或大书删字于其上。读者的删涂可能是表达一种态度,使得收藏该书不为罪过。

又如陈子龙的诗文,在子龙殉国之后由其友人宋辕文收集,因其中极多触清廷忌讳之处,

“(宋)辕文所收并未能汇编成集。辕文卒后,文网日严,屡兴大狱,子龙遗文在禁忌极严的情况下,宋之后嗣,即使能为之藏慝,时日既久,亦难免残缺佚散。至于陈子龙生前所刻的诗文集,人多深藏不敢出,且往往为辗转传钞本,其中触犯禁忌的字面,都被销除涂毁,不可通读”。

苏州图书馆所藏一部刘若愚的《酌中志》,读者孙爵昌(二酉)也是:

“通体朱笔细改,并粘有小签三百四十二则。骤视之,似为详尽,细案之,乃商略次序,窜易违碍字样,甚至有钩乙涂点处,可谓枉用其心。”

又如来斯行《槎庵小乘》。江苏图书馆的周悫在馆中见过一部,周氏骤看以为是黑口本,后来才知是书贾以其为禁书,将书名、著人姓氏、书口及终卷处加以涂黑。书中稍涉忌讳的字眼也用墨处理过。足见官方有四库馆臣点定窜改,民间也一样有人在暗地里作四库馆臣的事。

黄彰健先生在校勘《明实录》的各种版本时,曾频频指出广方言馆所藏《明实录》在许多涉及忌讳之处,以刀片割成空格,经与别种版本的《明实录》相校,割去前的字样皆能复原。令我们感到好奇的是,何以广方言馆所藏《明实录》作这些死工夫,而且更令人纳闷的是,全书中还有许多犯讳字眼并未割成空格,如果割裂者是想有系统地清除这些字眼,何以未清除干净?

史语所的广方言馆实录系俞大维任兵工署长时所移赠的。不过,该书的收藏史并不清楚,也无从知道这些空格是何代人所割。不过这份抄本上的空格似乎使人想起一位敏感的藏书家或他的仆从在偷偷地检查这份珍贵的抄本时,小心翼翼地以利刃割去忌讳字眼的情形。他或许不敢假手于他人,以免被告发,所以只能自己一面看一面割除;但他又不够细心,或是只看过几卷,故有漏网之鱼。也许他割空格可能是为了表示一下态度,以防他日被查或友朋翻阅时带来麻烦。

此处接着要谈藏书家自我约束的现象。

清代许多藏书目录的编印者都刻意将禁毁书排除在录外,其一致性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有时候他们的藏书目录也有对外及对内两种。对外的目录回避得干干净净,自用的目录则不一定如此。

如近人洪业在北京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曾发现一种稿本蚕豆华馆《琁笈小录》(一册,共九十六页),是汪适孙个人私产之簿录(后来也成为汪家公产的记录),其中记汪氏所藏清代禁书,如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吕留良《评钱吉士稿》,却不见于汪家所刊《振绮堂书目》,有可能是因为这些禁书是汪适孙私人之物,但不无可能是因涉及忌讳而只登在私人保存的簿录中。

书目是各种书籍讯息的总汇之所,所以是一个特别敏感之所。

许多书目一再改修,透露出收藏者及书志纂修者内心的压力。

以最负盛名的天一阁为例,嘉庆八、九年(1803-1804),阮元命范氏后人范邦甸等就馆藏编印书目,不久便完成《天一阁书目》十卷、补遗一卷,但编目在乾隆禁书之后,所以像王世贞的《纲鉴会纂》、钱肃乐的《庚辰春偶吟》等属禁书范围的书,都不曾编入。

然当时移世变,禁风渐弛,则补编、续编,或各种重修本便纷纷出现。道光二十七年(1847),浙江布政使刘喜海登阁看书,随手抄录,编成《天一阁现存书目》十二卷,便增出阮目所不载书籍共463种,而各种禁书赫然在目。藏书可以秘而不出,但《书目》却是公开发行的,所以后者往往随着政治气候而变。从嘉庆八、九年到道光二十七年,前后有四十多年,正是政治空气改变得最厉害的一段时间,由天一阁两本书目的改变亦可以想见其一二。

讨论藏书目录中自我约束的现象,便不能省略钱谦益与屈大均这两个最敏感的人物。

前面提到,钱氏在晚明清初是主持坛坫的人物,所以央他作序或收载其诗文的书非常多,然而这些序或诗文都在乾隆时代经政府的三令五申而被大量抽删。但是经钱氏题跋的一些宋元善本便比较难以处置,宋元善本价值很高,藏书家的目录上如不能多列,则有损令名,但是钱谦益的名字又得尽量除去,于是我们便在藏书目录上见到一些无头无尾的书或序跋。像嘉庆十年(1805)上板的《季沧苇藏书目》,因为当时文网尚密,我们便见到诸如:

抱朴子二十卷                      五本 ■翁跋

杨子方言六卷                      四本 ■翁跋

杨子法言十三卷附音义       一本 ■翁跋

高诱注战国策三十三卷       八本 ■翁跋

这些墨涂究系原刻《书目》即有,或是拥有此书的人所涂,从《书目类编》的景印本上看不出来。“■翁”望而即知是牧翁,即钱谦益。

这些宋本经牧翁题跋过,声价自高,所以如果《季沧苇藏书目》中这些墨涂是原刻所有,则可推测藏书者是既要人家不知道,又要人家知道“■翁”的身份;既要内行人知道此藏书中有几许钱谦益的跋,又要对外人表示书目已作过特殊处理,如有人告发,也可以有个说词。

有意思的是这份藏书目录中几乎不载明人文集,因为它们最易触犯禁讳。我常怀疑,清代书目之少载或不载晚明文集,如朱学勤《结一庐书目》、杨绍和《海源阁藏书目》无明人文集,《丰顺丁氏持静斋书目》只有宋元文集,潘祖荫《滂喜斋宋元本书目》、瞿镛《铁琴铜剑楼藏宋元本书目》,除了是因为宋元本价值较高故特别加以登录,是不是也可以从自我约束这一点去理解?

再者,钱谦益的名字在当时到处成为忌讳,此处仅举两例。

以朱彝尊的《经义考》为例,书中讨论各种经学著作时每每称引钱谦益的观点,在《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的《经义考》中,凡引用钱谦益之说,一概改作“钱陆灿曰”,共有五十几条,这等于是把钱氏的见解一概送给明末清初的钱陆灿。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中的《经义考》中,引用钱谦益的部分则随意套上各种名字:

(a)改作“何景明曰”者,

有王廷相《太极辨》一例

(b)改作“钱陆灿曰”者,

有赵汸《大易文诠》等十三例

(c)改作“黄虞稷曰”者,

有朱篁《铿铿斋易邮》一例

(d)改作“陆元辅曰”者,

有屠隆《读易便解》等二例

(e)改作“毛奇龄曰”者,

有杨慎《易解》一例

(f)改作“陈子龙曰”者,

有丰坊《古易世学》等三例

(g)改作“何光远曰”者,

有何模《禹贡图注》一例

(h)改作“谷应泰曰”者,

有吴国伦《春秋世谱》一例

(i)改作“高攀龙曰”者,

有卓尔康《易学全书》一例

(j)改作“罗喻义曰”者,

有钱时俊《春秋胡传翼》等二例

(k)改作“匡解原序”者,

有邹德溥《春秋匡解》一例

(l)改作“阙□□曰”者,

有郭登《春秋左传直解》等三例

(m)改作“私考驳正”者,

有季本《春秋私考》一例

(n)改作“江南通志”者,

有申时行《书经讲义会编》等六例

(o)改作“江西通志”者,

有汤显祖《玉茗堂尚书儿训》一例

(p)改作“浙江通志”者,

有瞿佑《诗经正葩》等二例

(q)改作“山东通志”者,

有刘天民《洪范辨疑》等二例

其中当然也有漏改者,如:华时亨《周易笺注》及张仲次《周易玩辞困学记》等二例。

藏书目录内容的变动自然是个温度计。

当禁网松弛时,有些藏书家将涉及禁讳的书以“补录”的方式收列于原刊书目中,如赵宗建《旧山楼书目》即是一例。旧山楼规模不大,叶昌炽《藏书纪事诗》称之为“小藏家”,但是因为《也是园古今杂剧》原藏其处而颇享令名。

赵氏是同、光间藏书家,这个时候的文字狱压力已远不如乾隆、嘉庆时期,不过在此目正编中,我们看不到什么违禁之书。反倒是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月的“补录”中,见到连篇累牍的已禁或应禁之书,而且绝大部分是抄本。譬如《大义觉迷录》下注明“发学官原本,乾隆时已收回,可宝也”,又如《吕氏正纲》下注“禁书,名号及图章门人题志均挖去,可恨”。

*本文选自《权力的毛细血管作用:清代的思想、学术与心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转载自公众号“理想国imagin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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