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左右,骑自行车从中关园小区去北大东门,准备去办公室改论文。
在出小区快要到东门过红绿灯的时候,一辆电动车快速冲过来,既没有打方向,也没有刹车,直接与我的自行车撞上,双方倒地,都有擦伤。
事故发生后,我主动报了警,交警认定我逆行负全责。
交警说双方协商私了或起诉。
后来我带对方去药店买了消毒药品。
在艾玛电动车店,准备修车,老板说换车叶子板大概需要700,但需要一周时间。
对方不愿意。
对方要我把车买下来。
最后我花了3000块把对方的车买下来,原价大概4299。
车还没有过户。
临走的时候,对方说如果身体有问题后续还会找我。
我身上有四个地方擦伤(双手、大腿、指甲),后来发现脖子上还有一处擦伤。
对方两个胳膊和腿擦伤。(对方是一位高一或高二学生?所有事情是她的监护人在处理。)
从中关园小区出来进北大东门,有一段20米左右的路需要逆行,因为中间道路是双黄线,要想过马路,必须绕行两公里走过街天桥。
交警叔叔说:以后要去北大东门,必须在上面推着自行车,不能阻碍交通。
我想以后可能就不骑车了。
这几天真是非常郁闷,今天的事情更让人郁闷。
另外,需要感谢一位骑车经过的男生,主动帮我们扶了车子,还关心我们受伤情况,拿出自己的纸巾给我们用。真的令人感动。还要感谢为我提供法律咨询的澜澜,一直安慰我的云。